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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

“这感觉,倍儿爽!”

“洒家虽不是英雄,但被如此多的英雄围看,这感觉,不是一般的酸爽。”

鲁三今天穿的很是得体,一身浅灰色的休闲服,外加锃亮的皮鞋,甚至戴上了一副金边眼镜,踩在红色地毯上,只感觉每走一步,浑身都充满着无尽力量。

不过他那标志性的满脸虬髯,却已被剃的干干净净,甚至坚持了将近六七年的锃亮光头,也在早上,使用了头发速增剂,瞬间长出了一头乌黑亮丽的浓发。

经过修剪后,变成了如今短发模样。

褪去了一脸痞气,忽而换成了一名彬彬文雅之士,这让一直呆在下面的程峰,以及认识鲁三的那些人,都有些不怎么适应,而且感到有些好笑。

甚至蒋夜,都是大跌眼睛。他只知道,鲁三是今天哥哥的伴郎,却想不到,竟会打扮成如此模样。

“值了!”

“洒家的付出,值了!”

鲁三跟在蒋兵的身边,缓缓走在红色地毯上,目视前方,不过他的精神,早就将这方圆几十米的范围覆盖,尤其是看到周围的人,很多英雄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时,鲁三顿时感觉,自己为今天所做的这一切,值了。

“洒家的光头。”

“洒家的胡子。”

“你们放心,洒家回去后,就马上让你们重见天日。”

鲁三这个模样,他自己都感到有些别扭,付出如此“代价”,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今天能当上蒋兵的伴郎,随后当着几百名顶尖英雄,那波整个联邦,整个地球最有权势的人,在他们面前,露个脸,让这些人记住自己。

虽然鲁三知道,这些人的绝大部分注意力,都方在前面的一对新人身上,但鲁三也敢肯定,以这些人的记忆力,绝对也会记住,作为伴郎,只是陪衬的自己。

要知道,这陪衬,可不是谁相当就都能当的。没有一定“过硬”的关系,谁能!

起码鲁三就知道,他这伴郎,完全是他软磨硬泡来的。

起初蒋天邦夫妇,是不想鲁让三当这个伴郎的,而是另有其人。因为鲁三的“形象”,实在太差,留着光头,蓄着大胡子,跟个“土匪”没有什么区别。

但夫妇俩实在是架不住鲁三的软磨硬泡,最后还是点头同意了。不过也有个条件,那就是这副形象,必须得改。

所以,也就有了鲁三如今这个模样,而且这模样,已经是他第八次的造型。连续改了八次后,才在蒋天邦夫妇眼中,勉强合格。

其实,这伴郎,归根结底,虽然是他鲁三找蒋天邦夫妇以及蒋兵要来的,但提出这个想法的,并不是他鲁三自己,而是他的“土豪搭档”,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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