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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沈奕的马

曲高曾不只一次地做过自己身披铠甲与胡人战场厮杀的梦。自小受父祖的熏陶,使得他对黑白善恶分得极清,也在骨子里生成了不屈的意志。他想要上战场,可是却没有像父祖一样参军。

他不想,也不喜去为了功勋而战斗,更不愿像父祖一样做一辈子的无名小卒,受各种将官驱使摆布,他理想中的样子,当是快意恩仇,见着胡人欺凌晋人,便拔剑血战,杀胡不为功勋,不为名节,只为身上还保留着的血性。堂堂正统的晋室王朝,岂能被蛮夷欺凌得毫无还手之力!

曲高身上的这股正气,常伏海曾点说过:这是江湖人所称的侠。所谓侠,就是去帮助弱小的人而不求回报,守德仗义,忠信仁勇,不惧权势,敢做敢为!以曲高先前的表现,确可对应得上。

钟离浚升了职位,当了十夫长,在新兵训练营挑了十个新入营的勇兵,便迫不及待地领来给曲高过目,那神气劲头,仿佛当了将军一样。

十个新兵与他年纪相仿,也都十五六岁,身形大多抽条,算不得壮实,但站得端正,神色坚定,精神头也算不错的。曲高自是知晓,能送进新兵营的都是普通人家的子弟,这些人不至娇生惯养,不至眼高于顶,他们很清楚自己的目标,且必定会为之奋斗,不为别的,仅为生存。

光是这一点,曲高便很满意了。这些新兵刚入营不久,还未经历过血腥的厮杀,武功可以练,体魄可以强,只要心志坚定,日后定能成为有用之材!

新兵营给每人配备了基本刀剑,钟离浚不通剑术,领到曲高这儿也是想让曲高帮忙指点训练,曲高怎么会接这么无聊的事?他要陪着张氏,得空了还得去帮朱颜打理生意,这些日子曲高不断地约上几个士族公子去长乐坊饮酒作乐,长乐坊生意好得不得了,这些公子们性情风流,出手阔绰,姑娘们可眼巴巴地等着曲高多带他们去呢。

“浚儿,你家传的枪法已是精妙武学,可教予他们,日后互相切磋,亦能更加精进,况且,若有朝一日真上了战场,兵器一寸长一寸强,使枪优势大矣!”曲高语重心长地拍着钟离浚肩膀说出这番话,见后者欲哭无泪,又安慰道:“装备的事我来办,其他的我就不管了。你已经长大了,要学会独立去做许多事。”

钟离浚识趣地拜别了曲高,并且好几日都没再出现。

这日,曲高乘着车从兵器局出来,见沈奕没精打采地晃悠在马上,让驭夫驶近些,透过车窗,曲高一手把他提进厢内。爬起坐稳,沈奕抚着胸口喘道:“曲兄惊煞阿奕!”曲高道:“你魂不守舍的,想长乐坊的姑子呢?”自北山回来之后,曲高常带着沈奕去长乐坊吃酒,一来二去,二人便熟络起来,沈奕也不那么畏惧曲高了。

沈奕道:“曲兄别闹,父亲要我娶陆氏阿宁,小弟正发愁呢。”陆氏阿宁?就是那日在青秀峰下给陈玄撑腰的女子,曲高忆起,那陆氏看向王首时眼含浓波。便问道:“怎么?你不喜欢陆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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