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三天后,胡思进了上海公安局某分局。

赛银花清楚,胡思是不可能跟她结婚的,她知道胡思与赵金菊已经结婚,至少是非法同居。她清楚自己比不上赵金菊漂亮。她死心了,结婚是不可能了。可她也不是好欺负的,白给你吃,白给你睡,没有那么便宜的事,既然你无情,我也就无义了!她听从父母的建议,到公安局报案:胡思与女学生非法同居。

根据赛银花提供的线索,公安分局徐汇区某派出所,对胡思实施突击检查,派出所的民警,确实发现胡思与赵金菊住在一起,逼得人家出示了结婚证。这下子好了,不但没有抓到胡思的把柄,赛银花还被派出所抓去问话了。赛副政委出面了,说是女儿被胡思强奸了,她怕暴露自己,所以暂告了别人,请公安人员查查,无论如何要给被害人保密。公安人员见赛副政委,就觉得他是个当官的,一了解,是某军区副政委,相当于上海市公安局局长级。“局长”的女儿被人强奸了,能不立案查办吗?

胡思就被请到公安局了。

胡思是被人请进来的,说是人家告他了,公安人员要他到公安局协助调查。公安局不是好玩的地方,你怕是公园、游乐场所,可以进去耍耍,不高兴就走哇!那可是叫人害怕的地方,尤其是做了坏事,犯了法的人,更是害怕。别人不清楚什么感觉,胡思是害怕了。

公安人员是个中年人,同事们叫他管科,是刑事科副科长管海鸥, 简叫管科。他算是这个案子的负责人,谈话开始是轻言细语的。他是这样切入的:

“胡思,你认识赛银花吗?”

“认识!”

“她告你强奸她,是怎么回事,你详细地说说?”

胡思回答说,他没有强奸她,是她自己愿意的,最多算是通奸。

“既然不是强奸,那么她为什么告你?”

胡思就把他们两怎么上床的过程大概说了一下,然后说:“现在她怀孕了,就说一定要同我结婚,我怎么能同意?”

“为什么不能同她结婚?”管科明知还要故问。

“我已经结婚了,所以不能再同他结婚!”胡思的理由很充分。

“既然你晓得自己结婚了,为什么还要和别的女人胡搞?”管科虽然声音不大,可字字千斤,胡思不好回答,不好说就沉默了。管科见他沉思就转了一个话题:“你爱人叫什公名字?干什么的?”

“她叫赵金菊,是,是,是――”

“是什么?”

“是林学院的学生!”

“什么?是学生!”管科马上想到学生是不能谈恋爱的,怎么还结婚了,这事一定有问题,得问清楚。

“你身为一个导演,应该是一个有知识的人,难道你不清楚学生是不准谈恋爱的吗?怎么你们还结婚啊?老实交代,免得我们查出来后你被动,我是看在你算是有身份的份上提醒你的!“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