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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10

又到了高考的日子。

如果洛泽没有离家出走的话,明年就是他的战场了。

将近三个月了,洛泽还是一点下落都没,昨天导师给我发了email说接到一起w市的委托,希望我可以着手。

案子确实复杂了些,不过酬金也是真的丰厚。

我和洛安交代了一下便匆匆准备行李离去,洛安在我临走时给了我一张洛泽的证件照,让我去w市打听一下洛泽的消息。我点头应下。

叛逆期也该有个度吧,小崽子也该回来了。

在w临时找一套短期暂住的合适房子挺难的。导师在w市给我安排了一所公寓,说是她男朋友家空出来的一套房子,让我暂时住下。另外还有他男朋友亲戚家的小孩也住里面,不过小孩就晚上回来睡一晚,白天都不在家,不会影响到我工作。

我本来就在头疼找房子的问题,这时在心里感叹导师的善解人意,想着去美国时一定多给她带几瓶老干妈。

公寓的风格简约硬朗,洗手间摆的也都是男士用品,我心里莫名多了层膈应……不过想着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交集。

我迅速钻到房间里开始研究这次的案例。

敲敲打打了几千字,草拟了个思路给导师发过去。

拿起手机发现沈参已经给我发了不下10条语音。

“安和我说你回国了?”

“还在w市?”

”好啊你个死没良心的,一声不吭地走一声不吭地回来。”

“老子在w市你不知道吗?”

“今晚给我死出来吃饭。”

“你请客!”

我笑了笑。

沈参是高中时我的前桌,那时候我们三个人的关系因为一款游戏迅速拉近,建立了稳固的革命友谊。

听声音到是和七年前没什么区别。

我飞了条语音过去问他在哪

他发了个定位过来,是一家酒吧

啧,当初只会带着我混游戏厅的的人现在已经能带我去混酒吧了

国外的酒吧文化我近年来我倒是接触了不少,去酒吧蹦迪什么的对我来说也只是轻车熟路。

我换上吊带小黑裙,用一次性卷发棒把头发卷了卷便导航去了那家酒吧。

沈参在门口蹲着等我。

那么多年了,还是顶着个板寸。

不过也清爽好看。

我过去踢了他一脚,他差点儿中心不稳向前倒去。他起身拍了拍衣服,瞪了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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