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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2章 番县何家 (1 / 2)

桑国帝城东北方向的一座邻县,名:番县,因为距离帝城不远,这儿的庄子几乎都是被达官贵人买下。

从帝城抵达番县,乘坐马车,马不停蹄得花1天的时间抵达县城门口,要抵达叶墨兰购买的庄子还需要半天路程。

帝城周边的粮田,山庄,早就是别人家的产业,叶墨兰想要置办地产,便也只有这邻县才有了。

到了番县城门。

番县的百长,雷朋,正坐城楼与几个下属喝小酒,一眼便见城门口,自家妻主的四弟经过,放下酒杯,走下城楼与妻弟寒碜。

朝廷正规军,管百人的,职务便是百总,属于武官职,薪水由朝廷兵部发放。

县衙管辖之下,管百人的民兵巡逻,职务是百长,不入流。

县衙编制内的捕快,差役,人手不够用,便招聘民兵协防,这些从业人员的薪水都由县衙财政支出。

县衙需要防范周边匪犯,以及山林之中的野兽,侵害县城。

其中,民兵协防,基本上属于民众的义务,家中有青壮年男女,便得服役,缴纳兵役税可以免除服役,民兵还有一部分是朝廷正规军的退役人员,衙门只给百长发放薪水,百长属于专职人员。

民众服役还包括,纺织,茶业,制造,工坊等等。

对!男女都服兵役,桑国民兵有不少女兵,百姓流传,服兵役光荣,许多小家碧玉也很喜欢服兵役,用那么两三年,好好锻炼自己。

雷朋的妻弟便是何首雾。

何首雾便是服役时,被朝廷选拔走的,然后又被慕容清选中,才进了瑶王府。

服役被选中的属于良籍,不属于奴籍。

叶墨兰为了在番县玩得顺畅,便吩咐随从掩饰了自己瑶王的身份,假装自己只是瑶王府的一个普通管事。

王府管事的脸已经算大了。

何首雾的大姐继承家业后,后面的弟妹凡是成年,便要被分家出去,何首雾成年后(16岁成年)便被分了家,在县城得了个小院,郊区分得些能糊口的粮田,县郊的一个小镇上分得两间铺子,分得两个老奴,一个小厮,何首雾离家服役,便是已有3年多时间没见过长姐。

何家的主家便在番县。

雷朋是何首雾长姐何丽萍的夫侍之一。

在桑国,越是贫穷落后的地区,越能体现女尊国的优势,偏远山区基本上全是一妻多夫制,越偏远落后地区,男子地位越低。

雷朋邀请何首雾等一行人回家住。

何首雾有些想家了,母亲过世后,长姐继承家业,家中还有几位老父亲,还有祖母,还有几个未成年的弟妹。

于是,何首雾看向瑶王。

叶墨兰对何首雾点头:“好啊!今儿就去你祖家!”

何家在番县属于大户人家,经营县城内不少营生。

何首雾得到瑶王应允,便对雷朋笑着道:“雷姐夫,你在当值,我们先到城内逛一逛,晚点便回家看望家姐和父亲,祖母,弟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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