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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交情 (1 / 5)

几日后,两只打扮干干净净的狗神色匆忙的赶路,如果老黑在场,一定会大吃一惊,其中一只赫然是一众狗认为早已死去的棕尾,它现在看上去非常的憔悴。

原来那天棕尾并没有在河里淹死,当时满身伤口濒临死亡的它大难不死抱住了一截从上游飘下来的木头,艰难地渡过了河,躲在某处地方休养。

现在死里逃生的它正慢慢地往前走着,时不时还回头瞄是瞄向身后的那只狗,似乎是在做什么重要决定。

棕尾身后是一只非常漂亮的金毛母狗,名叫丽丽,它身材完美没有一丝赘肉,毛色光滑亮丽,身上还有股淡淡的香味。

金毛用像黑宝石一样的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棕尾,一脸的温柔,它轻轻叫了一声,似乎在为棕尾担心着,它的目光始终停留在棕尾身上,一刻也不曾离开过。

棕尾和金毛走到一个电线杆时停了下来,棕尾闻到了一股强烈的味道,看来前面就是镇南侯标记的领地,也是棕尾今天的目的地。

棕尾在那条不存在的界限边徘徊了很久,突然回头看向了那只金毛,目光坚定。

"真的要这样吗?"

金毛用头蹭着棕尾的下巴,它的表情显示出了极度的不舍,它委屈的表情显示出了它的无奈。

棕尾狠下心用力点点头,金毛明白了蹲坐在地上,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棕尾狠下心没有管它径直朝前面走去,它的步伐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最后跑了起来,一边跑着,棕尾一边默默的流眼泪。

它也很爱这只金毛,不然也不会连续一个星期都不回哥哥棕头的领地,去和哥哥一起守领地,抵御外敌。

在哥哥棕头死后,棕尾固执的认为,就是因为它的流连忘返,沉醉在温柔乡里乐不思蜀,还有这份双宿双飞的爱导致它的哥哥意外身死,现在它发誓一定要帮哥哥报仇,哪怕付出所有,它都在所不惜。

踏入镇南侯的领地后,一只黑白相间的流浪狗迎了上来,棕尾向它表明来意后,那只狗不敢怠慢立马回去通报。

“镇南侯,南郡侯。”棕尾念着这个不一样的称呼,镇南侯其实是南郡侯的绰号,南郡侯名为英杰,在前任犬王所统治时期,便以勇猛无畏、骁勇善战闻名,甚至被认为是下一任犬王的热门候选。

若不是现任犬王横空出世,力压群雄,说不定英杰还真的能当上下一任犬王。

现任犬王的上台,并不影响英杰的赫赫威名镇的南地内相安无事,南地外无犬敢犯。

在养伤的那段时间,棕尾找到了哥哥曾经部下,是以前对哥哥最忠心的狗,也是它最好的朋友。虽然后来因为某种原因离开了哥哥的族群,但这是棕尾现在唯一能信任的狗了,那只狗见到它也是吓了一跳,它也以为棕尾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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