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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真实历史上的‘十从十不从’,兼穿清要不要造反小议 (1 / 5)

既然被运营官安排上了,老欠着也是个事儿,不如就加更一期番外吧,正好咱也有些话想跟诸位读者聊聊。

清朝入关后,为了缓解异族统治所带来逆反心理,清廷特地采纳明朝降臣金之俊(明兵部侍郎,降清后升任吏部尚书,并加太傅衔)的建议,在关内推行满汉衣冠服饰并行制度,即所谓‘十从十不从’。

第一、“男从女不从”。

男子须剃头梳辫穿长袍马褂,而女子可梳汉式发髻穿汉式服装。这样一来,被强行剃头改服的男人回家看见老婆,心理还能好受一些。

第二、“生从死不从”。

这点不是说不改易服装就得死,而是指逝者在下葬时,无论男女,都可以穿故国衣衫。

不过你懂得,穷人买不起多少衣服,好衣服得紧着活人穿,所以死者生前穿什么,下葬时基本还是这件。

而有钱的大都互相攀比地捐了冥官,所以……这条基本等于没有。

第三、“阳从阴不从”。

这条和第二条几乎一致,简直有凑数之嫌。之所以要单独拎出来这么一条,那是因为当时和女真结盟的蒙古族部分部落有逝者天葬的习俗。

拿先人的尸体去喂鹰,这点汉人真心接受不了,所以就不必依从了……过去该咋下葬就咋下葬,该如何祭祀超度就如何祭祀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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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官从隶不从”。

这点其实应该从。

毕竟你吃得是清朝的皇粮,当得是清朝的官,现在领着人家的俸禄,还穿着前朝的官服去朝堂上恶心人家……这点实在过份了啊。

不想从,别当人家的官儿不就完了?

对了,这里稍微解释一下,为啥吏可以不从。

里曾经提过,清代的官员除了用银子换顶子的捐班,剩下的都是读书人一步一个台阶的考出来的。

然而这样却带来一个问题,读书人上学时读的四书五经,等当官以后却要接状子审案子,替朝廷征收皇粮租税……这专业可不对口啊!

所以需要这些官员从民间征召一批具有对口专业基础的幕僚来协助自己,这就是吏员。这些人是凭对口专业的本事吃饭,相当于是朝廷求着他们来体制内干活。

所以吏员不必顶戴花翎朝珠补褂马蹄袖,依旧是明朝“红黑帽”的打扮,这就是“官从隶不从”。

什么时候等你晋升到官员那级,再换衣服不迟。

第五、“老从少不从”。

这点没啥好说的,四五岁的孩子头发本来就稀疏,让他留辫子,也得有那些头发才行。干脆等长大了,再按大人的规矩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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