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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薇信不走简约路了 (1 / 3)

江晓玲给巫琼华打了电话,然后坐上张建开的车,赶去麻林乡前方的芦湾镇等候,为巫琼华引路。

巫琼华兴冲冲而来,等张大龙介绍了基本情况,顿时有些愕然。

“老板,你居然想收购一家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还是美国本土企业。12亿美金的市值其实也不算小了,哪怕真有希望收购,通常都是高溢价。”

“怎么,不可以吗?”

楚阳反问一句,又道:“琼华姐,你有过华尔街的从业经历,有没有人脉关系,先跟这家公司接触一下。”

巫琼华道:“其实不用找什么人脉关系,海外跟咱们这边的商业文化不大一样,讲究[生意就是生意]。

一般来说,基本上是这样的流程:

先找聘请一家投资银行,由投行代表咱们去跟对方的董事会接触,看对方有无意向。

如果有意向,接下来就是具体谈判,还要聘请会计所和律所。

在正式签署协议之前,严格的尽职调查非常重要,要防止对方耍一手段,或者商业欺诈。

具体到收购形式上,主要有两种。

一种叫一步合并,也叫法定合并。具体的流程是收购方先与对方公司的董事会达成协议并签署,然后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这一步走完之后,由对方上市公司向美国证券监管机构SEC提交初版文件,然后SEC会决定是否对这项交易展开审查。

这种一步合并的收购,在与对方董事会签署协议之后,通常还需要3个月才能走完所有流程。

第二种收购形式,叫两步合并,也就是常说的[要约收购]。

就是直接向对方全体股东报价,发出要约收购,由对方股东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报价出售股份。

对方上市公司会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如果获得多数股东支持,就可以进行合并。

这种形式的好处在于不需要对方董事会同意,由全体股东来决定,很多敌意收购就是采取要约收约的形式。如果执行得力的话,可能一个多月就搞定了。

这两种形式,都是全面收购,如果目的只是控股或战略入股,形式就太多了,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听完巫琼华的介绍,楚阳道:“可以考虑先委托一家投行与对方接触,并购的事不着急,可以放到明年上半年考虑。这家公司既然对[丁当]很重要,我们哪怕花20亿美金去买下来,也是值得的。”

20亿美金?

楚老板真壕。

张大龙忙道:“董事长,这家公司股权比较分散,我研究过了,主要股东持股还不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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