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 (1 / 4)

伦敦这座城市经历了多年的发展,从一开始的逼仄脏乱,发展到了设施完备,各类物品一应俱全,可以让人居住的差强人意的地步了。

斯凯在找到自己的幼弟艾尔西之后,就带着他抛售掉家里为数不多的财产,背井离乡的回到了伦敦。

值得庆幸的是,她头疼的毛病并没有如同跗骨之蛆一样追随她一生,这一切反而是随着她逐渐长大,而好转起来。到她二十四岁为止,一切都和她的着装一样,恢复到了正常的状态当中去。

斯凯终于意识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是什么事情。某个人试图抢夺她的身体,但最终她失败了,只留下一些琐碎的记忆。

这个人大概是来自未来,她的所见所闻近乎骇人听闻。斯凯回想到记忆里的画面,又觉得那个抢夺者的年龄应该也不是很大。

一开始她以为这是上帝给她的一份大礼,可以以此预见未来什么的。

――可是第一次尝试就惨遭失败。

记忆中的结论也不全部是真确的。

当斯凯把所剩不多的财产全部投资到伦敦本地的工厂之后,那座工厂就因为设备不够先进而倒闭了。记忆里只说了投资工厂赚钱,却没有说工厂背后错综复杂的利益分布,第一次的结果是血本无归,各中的心酸自然不必去说,斯凯不得不耗费大量的心血在维持基本生活的问题上。

她渐渐学会了独立的思考所处的局势,就好像没有知道过未来的样子一样去思考。她放弃了投资工厂,搬了好几次家,开始的时候没有钱请佣人,只能自己打理所有的事宜,等她第一次在股票上赚到一小笔的时候,生活才开始稳定下来。

转眼过去了七年的时间。‘七’真的是个有魔力的数字,斯凯的弟弟艾尔西渐渐的长大。艾尔西的学习成绩不错,励志要报考牛津大学。

斯凯想到自己刚回家的时候,还没有进庄园,远远的就认出自己的弟弟在河边上徘徊。她永远不想去问自己的弟弟当时站在那里干什么。初冬的时候总不是要游泳・・・所以,她差点就要永远失去自己的弟弟了。

斯凯把那个灰不溜秋的团子弟弟带回家,洗成一个白团子。

然后她看这那个怯生生的小孩子――这就是她唯一的家人了。

“斯凯,我今天在学校里又被老师表扬了!”

艾尔西现在也是个很可爱的小伙子。

‘可爱’这个词语完全是字面上的意思。他被斯凯教养的很好,对人有礼貌,最重要的是有点婴儿肥,看上去很好掐的样子。

“好。”斯凯坐在桌子前面在算账。伦敦城和当初的小镇之间间隔也不是很远,但是那段放肆轻松的日子已经是很久远以前的事情了。人总是要承担起了责任,才会后更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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