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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价值数百亿的合同 (1 / 3)

叶嘉懿带着维度娱乐的团队,在深城呆了差不多整整一周的时间。

休息的时间是很少的,大部分的时候,她和她的团队,都呆在企鹅大楼里,跟张彦平的人进行最后的紧张谈判。

之所以要这么长的时间,并不是代表谈判遭遇了困难。相反,这正是说明了双方之间的沟通,已经进到了很深入的层次。

不然,扯什么淡?早破裂了。

一周之后,叶嘉懿拿着一份没签字的合同,回到了盛海。

这份合同,就是他们这讨论了一周的结果,双方对这份合同内规定的内容,基本算是讨论通过了。

合同很复杂,里面细则很多,但最重要的,其实就是这几条。

“维度娱乐与企鹅签约十年,未来十年内,所有关于《英雄联盟》所有内容的影视化合作,将在他们两家之间展开,并具备排他性。”

“该协约之下,每一部影视作品的总投资,由双方共同出资投入,投资上限皆为百分之五十。任何一方,都有减少或放弃投资的权力,空出的投资额度由另一方补齐。”

“该协约之下,任何一部《英雄联盟》电影在制作完毕之际,该部电影内出现的所有主要角色人物的影视、动画、周边衍生品、人物形象授权等一系列版权收益,都将变成双方共同享有并分配。”

“企鹅影业收获的利益分配比例,等于他们对该部电影的投资比例,并额外再加百分之五,剩余为维度娱乐享有。”

“维度娱乐承诺,将在未来十年内,至少开启八部以上关于《英雄联盟》内容的电影,并且每一部的投资额度,不得低于六亿人民币,其中第一部必须要在两年内完成制作。”

这些就是整体大框架了。

当然,在这里面,还有很多很多的细则,但基本不算特别特别重要。

除却这些之外,还有一条规定,就是说当任何一部该框架之下的电影,全球票房低于一亿美元的时候,企鹅都有权终止该协约。

这是很正常的一条保障条款。

假设一部《英雄联盟》电影,连一亿美元的全球票房都没到的话,那就相当于出现了巨额亏损了。

按照合约,每部《英雄联盟》电影的投资,六亿人民币,换算下来大概八千多万、将近九千万美元的成本。结果全球票房就一亿,那显然是大亏特亏了。

在这种情况下,企鹅需要有一条下限,可以让他们有权力在电影出现巨大亏损的时候,终止合作。而不是血亏之后,还得陪着维度娱乐在这条船上一起玩。

其实,这条下限定得很低。

仍然按照八千万多万美元的成本,那电影起码要拿到三亿美元以上的票房,才有可能回本――当然,这里指的是纯票房收入,不算其他版权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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