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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六五章:无魂非命,莫为之忧 (1 / 4)

功法之说能够解释一部分疑惑,但不能让十三郎满意。 细查后他留意到,那团气流状的东西的确神通道法的基本特征,同时又很另类。

比如它会吸纳法力,对夜莲而言就是神辉;再比如它会护主,适才因十三郎的气息而愤怒,之后变成欣喜与亲近;这种灵性着实难得,可当成其除实际威力之外的价值。相比之下,另类的头一条标志同样与此有关,因就十三郎看来,这个东西已经具备了生命才有的特征:自我!

这很重要。

需知十三郎的所作所为得到过夜莲允可,不带半点强迫性,换言之,夜莲的身体、及身体所拥有的一切都应完全敞开,没理由再产生抗拒。事实证明那团东西并不这么想,主人的意志固然重要,但它本质上倾向于自己的判断,这就是生命的最基本的标志。

如放在人身上,这中标志叫做人格。

修真世界奥妙神奇,造出“形似生命”的功法不能说没有,当然,此类功法通常被列为禁术,因为它违背了生命诞生的基本规律:有引子才能活。

人类常说万物生灵,山石精怪,自然五行,包括修士所用的法器,当满足一定条件的时候便能诞生灵智,进而慢慢成长为生命。但要留意,此类生命都皆具备相同特点:拥有本体。

比如石人的本体是那块石,树精本体是某颗树,火灵的本体火焰,法器本体枪王的枪,十三郎的天绝剑,还有夜莲寻求复活的师尊童姥,都拥有自己的外物本体。

这团东西的本体是什么。难道是夜莲?

那样的话,夜莲自己的元神算什么?

假如没有本体,它又算什么生命?一个魂?

一个凭空炼出的魂这是造物!

造物啊!真灵都做不到。

打死不信夜莲有那种本事,十三郎不知不觉沉下面孔。严肃说道:“你最好告诉我。为什么我觉得它与我有关。”

这话很不讲理。老实讲,夜莲选择什么样的道路、修行什么样的功法。原本就与十三郎没有半点关系,他们本不应该做朋友,相反应该彼此算计、不能共存的生死大敌才对。

“本来就与你有关啊。”

夜莲笑起来,眼里浮现出以往绝不可能出现的神情:狡黠。

“觉得他怎么样?”

“不怎么样。”

“什么叫不怎么样?”

“这是禁术中的禁术。后果无法想象。”

必须承认,当反差大到某种程度,本身就是一种极厉害的武器;望着夜莲的变化,十三郎好不容易沉静下来的心海荡起波澜,绷紧的脸也跨了下来。

“强做力所不能及的事情等于作死,这么简单的道理不用我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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