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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疑义 (1 / 4)

陈惇当即道:“老爷,草民对刑名也有些兴趣,愿乞一观。”

曹正只以为他是对这案子有兴趣,而不是对“刑名”有兴趣,他将报告递给了陈惇。陈惇接过来也是细细看了,不由得眉头皱了起来。

“怎么了?”曹正抿了一口茶,问道。

“草民也不太懂,”陈惇道:“只是觉得这上面说,肚内有水,肚腹微胀如此种种,不能确定系生前溺水,还是死后抛尸。”

仵作草具的验尸报告用词含糊,“肚内有水,肚腹微胀”,只要是河里面捞出来的尸体,差不多都具有这个特征。

“哦,”曹正不紧不慢道:“这已是覆验,初检的时候,郭仵作也说不能确定系生前溺水,还是死后抛尸,检查了第二遍,想来是找到了证据,可以证明是失足坠水而死。”

陈惇就道:“若是生前溺水,也要分是自杀,还是被人推进水里的,为何仵作十分确信,就是自己失足坠水,为什么不可能是被人推进水了的呢?”

但凡溺水身亡的,一般比较好确定究竟是生前溺水还是死后被抛入水中,但是却极难确定究竟是自杀还是被人推落到了水里,因为这两种死法是相同的,有三个特征:一是双手握成拳头,第二是手脚爪缝,或脚着鞋则鞋内各有泥沙;第三就是口鼻内有水沫及些微淡色血污。

这三条,陈惇当时看到尸体的时候,没有一条印证的——为什么仵作就敢说这是失足坠水?

曹正一怔,道:“因为金珠在她的体内,若是有人害她死,则金珠必然会被取走。”

“也有可能她不愿金珠被人强夺,吞下了珍珠跳进了河里,”陈惇道:“或者杀人凶手根本不知道她有金珠,背后推她入水,是因为别的私怨。但无论如何,仵作不该如此确定没有人害她。”

曹正连连点头,“你说的很对。”

“大老爷,”陈惇就道:“草民冒昧,想看看郭仵作出具的初检报告。”

在拿到了初检勘验报告的时候,陈惇微微眯起了眼睛。他发现郭仵作出具的第一份报告,一点问题都没有,不仅详细记叙了尸体的泡胀情况,眼开、口合,甚至发髻、脚底全都有清楚地查看过,他确定地写着“两手不合,脚罅缝无浮沙”,而且他说了很重要的一句话,“疑似入水之时,业已气绝。”

这是一份真正具有含金量的勘验报告——人命案之中,初检和覆验不一样,初检一般不会下结论,一般有所怀疑,即说“疑似”,而覆验给出的报告会更加具体,也更具有权威。但郭仵作恰好反了过来,初检报告非常专业,已经勘验出了疑点,并给出了在溺水前已经“气绝”的结论,然而在提交的覆验报告中,他却一反前言,竟说是“失足坠水而死”。

像曹知县这样不通刑名的官员,一般会相信覆验给出的结论。陈惇知道一时半会不能对曹正提出疑点,否则一定会打草惊蛇,他便道:“凡溺于河池的尸体,检验时候,不应只看尸体,而是要先讯问原报案人,看到尸体在水里,是早是晚?看到时便只在现在地方,或是从其它地方漂流而来的?如果是漂流而来,就要问是东南西北什么方向?报案之人发现的时候就是一具尸体,还是说曾经救过,救上岸后才死的?是看到后立即报官,或是过了几时报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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