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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 骗子 (1 / 3)

这小子越说越起劲。

“表弟,这个乔欢喜之前做的那些事,什么午餐啊,电视啊,欠薪啊,都是在邀买人心!都是在拉帮结派啊!就是为了与你分庭抗礼!对了,还有那个陈建英,也不是好东西!他媳妇欢子就是和乔欢喜一伙的,他们是合伙要对付你啊!”

郑华继续再挑拨离间。

他很聪明。

或者说,很狡猾。

知道自己的罪责无法开脱。

所以就把事情往公司的权力斗争上面引。

把对错之争,变成权利之争。

希望于小利为了自己的权利,不得不保他。

……

不得不说,这招还是很高明的。

在很多地方。

单位。

从来就不看对错。

而是看你的人,还是我的人。

……

然后郑华再看向我。

目光却变得凶狠又暴戾。

“乔欢喜,现在我表弟来了,终于有给我做主的了!呸!你这个娘们有什么了不起的?这公司现在还不是你能撒野的地方!我表弟是大股东!你给我靠边站!我表弟的公司就是我们家的产业!我拿自己家的东西犯法么?需要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让我滚?我看应该滚的应该是你才对!”

某种程度上。

他没说错。

我们利建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股份是这么分配的。

最开始。

陈建英与于小利拿赌石赚的160万当作资本,开了这家建筑公司。

把之前的工友都找回来,继续在省城做建筑的生意。

于小利是大股东,占60%的股份。

陈建英是小股东,占40%的股份。

这是很合理的分配方案。

因为本质上,陈建英的本钱也是于小利挣的。

他又懂建筑。

所以他当大股东,成为公司的主事人,陈建英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后来,为了感激我出的那500万。

他们每人拿出10%的股份给我。

于是公司的股份变成了于小利50%。

陈建英30%。

我自己20%。

于小利还是第一大股东。

并且有一半股份。

对公司的决策是有决定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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