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 第 279 章 (1 / 3)

郑鑫的相貌更多遗传了董氏,有着一张身为男子也可算做“美姿容”的脸, 便是这几年来回奔波也没让他多出什么“糙汉子”气息, 反而因为“腹有诗书气自华”有些寻常读书人难及的斯文俊逸。

这般容貌多是读书人, 商户贱事,能读书的谁也不会去经商, 所以锦绣布坊一开张,郑鑫这个掌柜便得了一个“锦绣公子”的诨称,引得不少大姑娘小媳妇过来买布,仅为看看这人,回去的时候也会顺手扯走一块布。

因此带来的生意火爆是郑鑫完全没有想到的, 他其实还准备了一些现代常有的促销手法, 结果全然没用到,这也让他对这门长久生意多了些信心。

大铺面租着, 琳琅满目的货品买来, 生意一开, 前期投入就掏空了郑鑫的存款, 如今也只能指望铺子生钱了, 不然还是要靠卖画。

如果可以, 郑鑫并不想用这样的手段赚钱,这也可算是艺术家的通病,对于自己的著作之爱,或可用金钱标注其价值, 却更愿艺术无价, 除赠予不愿出售, 免得俗了艺术。

更何况是低卖。

郑鑫的画作并非名家手笔,便是有人赏识,也不可能因为其中画境给予等同名家的价格,如此这般,也不过是比其他画匠多得些钱而已,看着来钱快,其实也很让人痛心,如同珍珠等价沙石,让知道价格的人看了怎能不多感慨?

为此感慨几回的郑鑫生怕自己因此坏了爱画的心,损了最初的喜欢,宁愿不再作画,也不想再用此换钱。

相比之下,因为皮相好而生意好,几近卖脸却是郑鑫能够轻易接受的了。

如果一张脸就能做广告,还剩了请明星代言的钱,不用再找什么形象大使,岂不是便宜?

郑鑫这个掌柜做得很是称职,时下民风古旧,那些上门的姑娘也不敢多做什么,往往偷偷看他一眼,自己先红了脸,若是不小心四目相对,便立马手足无措先扭了头。

这些生意招揽,自有郑鑫的小厮六顺来做,他跟素珍不同,素珍一到年龄就被郑鑫嫁出去了,她自有父母依靠,消了身契之后也是良民,又有多年丫鬟攒下来的钱,出去之后不说日子过得多好,至少衣食无忧。

六顺孤儿出身,若不是郑家他只能去当乞儿,跟了郑鑫之后又能学知识,又不用愁吃喝,这等好日子他是不肯离去的。

原主并不曾多么重视自己这个小厮,反而觉得他年龄小派不上什么用场,一直当做一个可有可无的跟班使唤。

郑鑫却不一样。孤儿出身无牵挂,年龄小又可培养,几年之内也不用担心婚娶之事,将来大可让他当这锦绣布坊的掌柜,而自己还如在郑家时候一般当个大少爷,过他的自在生活。

六顺也有着自己的小精明,自请姓了郑,大名就成了郑六顺,对郑家更多了一份归属感,情知大少爷的脾性不会常做这等抛头露面的生意人,便有了些野心,愈上进,想要谋一个管事位置。

两人心思暗合,于这布坊而言,那真是一日好上一日,不过一个月就在县里站住了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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